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 293107 號 2006/07/31 來源:資訊觀測站 1.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內容:放電加工機之具封包傳送格式的控制裝置。2.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日期:95/07/013.取得專利、商標、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成本: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專利權期間:民國95年7月1日~民國104年8月15日。 上一則: 慶鴻機電取得中華民國專利證書 新型第M 293107 號 下一則: 更正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九十五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暨合併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