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取消與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1.事實發生日:95/04/102.公司名稱:燁聯鋼鐵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撤銷合併緣由:一、於九十三年三月十六日經本公司與燁興企業雙方股東會同意通過兩家公司合併決議,燁興企業並於九十三年四月二日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交所)提出核發合併同意函之申請,因合併案審查時間冗長,雙方公司經營狀況已改變甚多,合併情形經重新考量,本公司與燁興企業九十四年四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同意解除九十四年三月三十日簽訂之合併契約書。二、日後燁興企業雖又於九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向證交所提出核發合併同意函之申請,唯仍未能獲主管機關核發合併同意函。考量目前台灣股票市場鋼鐵產業個股本益比普遍偏低及因應公司經營之國際化正積極評估公司股票至國際上掛牌上市之可行性,故合併案已不符現階段公司之營運所需,合併情形應另行考量,基於上述理由,由燁興企業於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發文予證交所撤回核發同意合併函之申請,復經本公司九十五年四月十日董事會決議將本公司與燁興企業合併案予以取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