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案
1.事實發生日:95/03/23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之。(2)私募股數:不超過1.2億股數為限。(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私募價格:不低於淨值。(5)員工購股數:不適用。(6)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7)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8)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償還借款,改善財務結構。(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之。(1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a)有關本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或任何與本次私募有關之未盡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基於巿場狀況變化、客觀環境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得全權處理之。(b)本案擬由董事會另訂增資基準日與認股繳款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