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減資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作業日程
1.事實發生日:95/02/22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95/02/222.減資基準日:94/12/21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64,659,62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646,596,240元,本次減資新台幣64,66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6,466,000股,減資後股份總數為58,193,624股,計新台幣581,936,240元整。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後,以現金退款該股東。(現金退款至新台幣元止)三、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日期:1.舊股票最後市場買賣之交易日:95年3月17日。2.最後過戶日:95年3月21日。3.暫停市場交易期間:95年3月20日起至95年4月20日止。4.停止過戶期間:95年3月22日起至95年4月20日止。5.減資換票基準日:95年3月26日。6.新股票換發及興櫃買賣日期:95年4月21日。7.自新股票換發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本公司自本次減資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在停止過戶前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五、換發手續及地點:(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原留印鑑、換發申請書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換發後,採無實體登錄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集保帳號,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行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新股申請書後,採無實體登錄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4)、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若有畸零股款移作劃撥費用),並於減資後之新股於興櫃股票掛牌日後,持集保存褶至開戶券商登錄,以核對股數。(5)、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53號3樓電話:(02)2381-6288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95年3月26日。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6.新股預計上市日:95年4月21日。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