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電子第二屆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於九十三年度送件申請上市案 2004/03/16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3/03/162.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拓展長期資金之籌募及吸引優秀人才,決議於九十三年度向主管機關申請上市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全國電子第二屆第十二次董事會決議召開93年股東常會公告 下一則: 全國電 澄清3/30經濟日報:“全國電子今年每股可賺逾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