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瑞積電子九十二年度現金增資催繳股款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92/12/04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現金增資催繳股款相關事項。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公告事項:壹、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現金增資,原股東認購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日截止。貳、依公司法第二六六條,準用同法第一四二條規定,茲定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四日至九十三年一月五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繳款,逾期未繳納即放棄認股權利,認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補辦手續。參、股款催繳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全省分行。肆、凡於股款催繳期間完成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股票印製完成並發行後交付股票,股票發放日期另行公告。伍、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