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變更東森華榮原發行九十二年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名稱及發行條件案
1.事實發生日:92/10/282.發生緣由:本公司決議修正原於92年9月5日第五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中通過發行九十二年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標的名稱及發行條件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原標的名稱:東森華榮傳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國內第七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2)變更後名稱:東森華榮傳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國內第九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3)原發行期間:十三個月(4)變更後發行期間:二年(5)原發行利率:年利率4.5%(6)變更後發行利率:年利率4%(7)原還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還本。(8)變更後還本付息方式: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還本。(9)變更原因:因應資本市場發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