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11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本公司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之特定人為母公司UBI或其轉投資公司,其為公司之關係人且為擁有UB-421亞洲以外市場的權利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本次私募普通股總股數不得超過22,500,000股。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普通股總股數不得超過22,500,000股,並自股東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完畢,不得分次發行。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 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之訂定,係依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及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兩者孰高者為參考價格,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2) 本次私募參考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49元,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訂定之。(3)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係經獨立專家出具之UB-421價格評估報告,並洽請獨立專家就本次以UB-421亞洲以外市場權利抵充數額之合理性出具意見,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普通股案,為取得應募人產品市場權利作價出資。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依公司法第156條第7項或第272條有關技術作價之規定,本次發行股票乃為取得特定技術,技術乃受限於技術權利人,因此不採用公開募集。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實際定價日視實際發行日訂定之,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11.參考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兩者孰高者。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均不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之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及申請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