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資金貸與100%持股子公司依公開發行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5/06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倫揚高科韶關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0234(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6833(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逾正常授信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業務往來資金貸與事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湖南永箔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0234(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4277(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逾正常授信期間之應收帳款轉列業務往來資金貸與事項。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1109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7.30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6.其他應敘明事項:三角貿易之素箔採購予子公司倫揚高科韶關及湖南永箔科技逾授信條件轉列業務往來資金貸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