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單一企業之餘額達本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
1.事實發生日:100/09/08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香港維佑投資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孫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465(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8633(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633(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本次並無新增資金貸與金額。但因本公司最近期查核後財務報表淨值降低故對香港維佑投資有限公司資貸金額達應公告標準。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47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48085.計息方式:按次計息。6.還款之:(1)條件:到期償還。(2)日期:民國101年5月31日。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8633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84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10.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本公司最近期查核後財務報表淨值降低導致對香港維佑投資有限公司資貸金額達應公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