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1.事實發生日:100/08/262.發生緣由:改善財務結構彌補虧損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預定股東臨時會日期:100/10/14(2)減資金額:新台幣49,716,040元(3)消除股份:4,971,604股(4)減資比率:18.2736566%(5)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222,347,960元(6)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7)本案俟提請股東臨時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及辦理減資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