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函示,核派盧信昌先生代表該部擔任本公司監察人。 2011/03/15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9/03/152.發生緣由:依財政部100年3月14日台財庫字第10003505660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擬提報本公司近期董事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00年3月15日接獲財政部上開號函。 上一則: 臺灣金控代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公司申報:本公司(臺銀綜合 下一則: 臺灣金控代子公司臺銀綜合證券(股)公司申報:本公司(臺銀 綜合證券)董事李瑞珠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