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第四屆第九次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2010/10/19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9/10/1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議重要決議事項通過本公司擬處分台北市內湖路一段辦公室案。通過擬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額度案。通過本公司權限劃分為「總經理制」。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99年第2次現金增資股款委託代收及 專戶存儲銀行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第四屆第十次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