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函示,原派本公司股權代表監察人吳自心先生予以 解任,另改派許春安先生接任該部股權代表,並自99年8月23 日起生效。 2010/08/27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9/08/232.發生緣由:依財政部99年8月27日台財庫字第09903518210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擬提報本公司近期董事會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99年8月27日接獲財政部函辦理。 上一則: 本公司代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現金增資新臺幣40億 下一則: 奉行政院核定,本公司總經理職務由黃壽佐先生擔任; 原總經理蔡富吉先生併予以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