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上市申請案,經交易所第16屆第26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及第486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說明
1.事實發生日:98/06/102.公司名稱:誠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交易所第16屆第26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及第486次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說明6.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除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揭露相關事項外,尚應於公開說明書特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下列事項後,同意其股票上市:1.最近三年度業績變化合理性之評估。2.進銷貨集中之合理性及風險評估。說明:以上相關內容均已揭露於本公司之「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二、本公司為維持經營階層及高階研發人員穩定,依承諾由董事長、總經理及三名高階研發主管同意將個人持股總額提交辦理股票集中保管,並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一年後始得領回二分之一;其餘股票部分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二年後始得全數領回。說明:以上相關事項皆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