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4/24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紅利-現金股利(每股0.2元):6,967,920元股東紅利-股票股利(每股0.2元): 6,967,92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現金股利分配俟九十八年度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配發二、另發放董監酬勞-配發現金:1,400,000元三、員工紅利-配發股票: 2,300,000元四、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配股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