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八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98/06/1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75號4樓阿姆斯特丹會議室召開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赴大陸投資概況報告。(二)承認、討論及選舉事項(1)九十七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承認案。(2)九十七年度虧損撥補案。(3)修訂本公司章程案。(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6)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7)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三)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4/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6/16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本公司自九十八年四月十日起至九十八年四月二十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75號4樓,聯絡人:涂小姐,電話:02-2696-1666分機7860),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二)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及公司法第一八三條第三項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議事錄將以公告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