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公司負責人及員工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獲不起訴處分
1.事實發生日:98/03/062.公司名稱:璋釔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於97/07/30至本公司搜索有關93年向關係人購置毗鄰地相關物證,經移送台灣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本公司負責人及員工並無不法之犯行,故本件為不起訴之處分。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