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撤銷興櫃掛牌買賣
1.事實發生日:97/11/11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1)本公司主辦輔導券商因日前公司存款不足致退票的財務事件,而請求撤銷委任,以致公司已無輔導推薦券商,已符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及第40條二項之要求,櫃買中心依規定可終止本公司股票的櫃檯買賣。(2)又適逢全球市場景氣持續不佳為降低本公司營運成本及顧全各投資者之權益,本公司未來發展策略將進行組織重組,故需對股票上櫃計畫進行調整。故,董事會提議,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提請撤銷股票興櫃市場買賣。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日起。4.其它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