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分紅費用化之員工紅利 及董監酬勞盈餘提撥率 2008/08/26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7/08/262.公司名稱:馥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員工福利,決議97年度之稅後盈餘中,估列2%為員工紅利,0%為董監酬勞,以作為當年度員工分紅費用預估認列之入帳依據,其發放方式依章程規定。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修正本公司96年度股東會年報部分資料 下一則: 薔蜜颱風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