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九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94/08/262.發生緣由: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本公司九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董事會決議:(1)除權除息基準日訂為:94年9月19日(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4年9月15日至94年9月19日(3)股票最後過戶日為:94年9月14日(4)現金股利發放日:94年10月19日二、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4年9月15日至94年9月19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最後過戶日94年9月14日下午四點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