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侖環保董事會重要決議
1.事實發生日:94/01/12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4/01/12原計劃申報生效日期:93/05/21變更內容與變更原因:(1)本公司於 9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4,900仟股,共募集資金總額83,300仟元,其中計劃項目:新增設備、轉投資其他公司及充實營運資金案,所需總額 78,300仟元已執行完畢,另設立資源回收場所需金額 5,000 仟元,因設立申辦作業繁複持續進行中致進度落後,為使資金充份運用原則,經慎重評估後,董事會決議變更計劃。(2)決議變更計劃為購置車輛設備,以因應「鄉鎮市廢棄物委託民營機構清運計劃」所需車輛之採購之爭取得具更有利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