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侖環保公司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94/03/0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李樑堅,董事吳義林,(獨立董事)余光華,(獨立董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辭任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NA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3/06/30~96/06/29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5,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3/3。9.其他應敘明事項:將於召開股東會時補選。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請輸入”董事會”或”股東會”:董事會2.決議日期:94/03/083.董事及監察人承諾收購公司股票起始日期:不適用4.前開收購價格之計算方式:不適用5.前開收購期限:不適用6.寄發董事會或股東會開會通知日前一日止,董事及監察人之持股股數:不適用7.前開董事及監察人之持股股數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不適用8.各董事`監察人個別收購比率 :不適用9.其它應敘明事項:經考量當前營運體質與業務發展方向,撤銷公開發行,待適當時機再另行規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94/02/07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謝佳延:延侖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謝斌暉:延侖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5.異動原因:原任董事長謝佳延先生請辭,經出席董事一致決議,推選謝斌暉先生擔任本公司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94/02/07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4/01/1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張世榮;延侖環保服務(股)公司副總經理獨立董事 劉榮欽;建昇財稅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 李樑堅;中華經貿暨學術交流學會理事長獨立董事 余光華;台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異動原因: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196,116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4/01/18~96/06/297.新任生效日期:94/01/18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0。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臨時股東會日期:94/01/182.重要決議事項:補選董事當選名單選舉結果:獨立董事 余光華;台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李樑堅:中華經貿暨學術交流學會理事長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1. 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及財務主管變動事宜2. 發生變動日期:93/11/173. 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代理發言人:粘瑛月-經理;延侖環保稽核室經理財務主管:鄭倩宇-經理;延侖環保財會部經理4. 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代理發言人:鄭倩宇-經理;延侖環保管理部經理財務主管:張世榮-副總經理;延侖環保副總經理5. 異動原因:內部輪調6. 生效日期:93/11/177. 新任者聯絡電話:53504568.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壹、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7,550,510元(含員工紅利622,89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55,051股,每股面額1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30141961號函核准發行。貳、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一)公司名稱:延侖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託或專業從事清除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2.J101010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3.J101010五金批發業4.F206010五金零售業5.F111020水泥、石灰及其製品批發業6.F111070金屬建材批發業7.E302010廢棄物清理設備安裝工程業8.F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9.F401010國際貿易業10.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11.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12.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29號25樓A1(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五)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六)原定股份總額:原登記資本總額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206,449,490元分為20,644,949股,每股票面額新台幣10元,皆為記名式普通股。(七)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1.盈餘轉作資本:普通股755,051股(含員工紅利62,28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7,550,51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33.55股。2.股東配發新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期限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拼湊者,一律以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 止(元以下四捨五入),其畸零股由董事會全權處理。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巳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3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214,000,000元,分為21,400,000股,每股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九)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股票簽證銀行:第一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茲訂於93年10月18日為配股權利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10月14日起至93年10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93年10月13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四樓,電話:(02)23148800,辦理過戶,俾可亨受配股權利。肆、特此公告。
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 民國93年6月28日 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江佳玲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曾光敏 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江佳玲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郭麗園 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因事務所內部行政組織調整 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無此情事 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 民國93年5月12日 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此情事 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無此情事 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壹、本公司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一字第0930122697號函核准發行新股申報生效,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每股面額新台幣17元溢價發行,總額新台幣83,300,000元發行在案。貳、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告事項:(一)公司名稱:延侖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所營事業:1. 受託或專業從事清除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2. J101010 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3. J101010 五金批發業4. F206010 五金零售業5. F111020 水泥、石灰及其製品批發業6. F111070 金屬建材批發業7. E302010 廢棄物清理設備安裝工程業8. F117010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9. F401010 國際貿易業10. 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11. 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12.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二)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29號25樓A1(三)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四)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五)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登記資本總額300,000,000元及實收資本總額為157,449,490,分為15,744,949股,每股面額10元。(六)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4,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17元溢價發行。2、認購或配股比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部分,除依公司法規定保留百分之十五由員工認購外,餘由原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每千股可認購265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可由原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若有未認股或放棄認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 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現金增資保留發行股數15%(計73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4、 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股之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5、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巳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6、 代收股款銀行:華僑銀行前鎮分行、華南銀行東高雄分行及全省各地分支機構。7、 股款繳納日期:自93年6月9日起至93年7月8日止,原股東及員工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額定資本額3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206,449,490元,分為20,644,949股,每股新台幣10元整。(八)增資用途:1. 充實營運資金2. 新建擴建設備3. 設立資源回收場4. 轉投資其他公司。(九)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苓雅分行。(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一)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請親赴本公司或附回郵向公司索取。二、茲訂於93年6月2日為現金增資認股權利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5月29日起至93年6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93年5月28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148800)辦理過戶。三、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虧撥補表公告如後。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四、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8375_2004061501_RPT
壹、本公司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一字第0930122697號函核准發行新股申報生效,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每股面額新台幣17元溢價發行,總額新台幣83,000,000元發行在案。貳、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告事項:(一)公司名稱:延侖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所營事業:1. 受託或專業從事清除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有害事業廢棄物2. J101010 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3. J101010 五金批發業4. F206010 五金零售業5. F111020 水泥、石灰及其製品批發業6. F111070 金屬建材批發業7. E302010 廢棄物清理設備安裝工程業8. F117010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9. F401010 國際貿易業10. 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11. 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12.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二)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29號25樓A1(三)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四)訂立章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五)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登記資本總額300,000,000元及實收資本總額為157,449,490,分為15,744,949股,每股面額10元。(六)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4,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17元溢價發行。2、認購或配股比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部分,除依公司法規定保留百分之十五由員工認購外,餘由原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每千股可認購265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可由原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若有未認股或放棄認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3、 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現金增資保留發行股數15%(計73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4、 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股之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5、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巳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6、 代收股款銀行:華僑銀行前鎮分行、華南銀行東高雄分行及全省各地分支機構。7、 股款繳納日期:自93年6月9日起至93年7月8日止,原股東及員工持本公司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額定資本額300,000,000元整,分為3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206,449,490元,分為20,644,949股,每股新台幣10元整。(八)增資用途:1. 充實營運資金2. 新建擴建設備3. 設立資源回收場4. 轉投資其他公司。(九)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苓雅分行。(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十一)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請親赴本公司或附回郵向公司索取。二、茲訂於93年6月2日為現金增資認股權利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5月29日起至93年6月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93年5月28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148800)辦理過戶。三、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三年度盈虧撥補表公告如後。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四、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8375_2004052801_RPT
依 據: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暨本公司九十三年四月二十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整。二、開會地點:本公司電池回收場 (高雄市小港區平和路197號)。三、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 九十二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 監察人審查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案。(三).討論事項1. 討論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2. 討論九十二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3.討論『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4.討論『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5. 討論九十二年度現金增資計畫變更案。6. 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四).選舉事項:監察人及董事改選案。(五).臨時動議。四、盈餘分派案經董事會擬定如下:擬以92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6,927,620元辦理增資發行新股692,762股,每股面額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數分配之,及員工紅利新台幣622,890元辦理增資發行新股62,289股,每股面額10元,配發新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湊完成,於除權配股基準日五日內向公司登記,逾期未辦理者,以現金分配,未併湊者或併湊後不足一股者統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俟本次股東會通過後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屆時另行公告。五、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五月二日至九十三年六 月三十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寄達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三十五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並副知證基會。七、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92999)。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不另寄送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辦開會事宜。九、特此公告。
鉅亨網採訪中心/台北.5月12日 05/12 15:40 延侖環保(993634)4月營收(單位:千元)項目 4月營收 1-4月營收本年度 7,472 28,954去年同期 21,029 31,696增減金額 -13,557 -2,742增減(%) -64.47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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