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光威電腦93年度第六次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3/10/082.發生緣由:決議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一二三、五二○、○四三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本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依據,係參考會計師核閱本公司九十三年八月底之淨值(依減資後之股數計算)為依據,訂為每股新台幣四‧九三元。二、依證期會九十年十一月十六日(九○)台財證(六)字第○○六一二二號函之規定,公開發行公司若有以低於面額發行股票者,其面額與發行價格間之差額,應先借記同種類股票溢價發行產生之資本額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項下之未分配盈餘。以本公司本次發行新股一二三、五二0、0四三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四‧九三元計算,須沖減未分配盈餘六二六、二四六、六一八元,將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惟本公司九十三年八月底經會計師核算之淨值僅二二九、一○五、二二一元。故本次現金增資雖採折價發行募集,但仍有助於改善本公司財務結構及未來之營運發展,對股東權益亦有所助益。三、本公司可運用之籌資方式包括增資、銀行借款等,惟除增資外,餘均為負債性質,對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無幫助,加之本公司負債比率己逾百分之八十以上,倘再以銀行借款方式籌資,財務負擔將更加沉重,故就公司經營之穩健及財務結構之安全性等諸方考量下,擬以辦理現金增資方式募集資金。另本公司近年持續虧損,於興櫃之股價亦持續於面額以下盤整,為取得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確保本次增資案順利募集完成,擬以折價發行新股。四、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一二三、五二○、○四三股,除保留發行總數百分之十,計一二、三五二、○○四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一一一、一六八、○三九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股認購二‧三九一七股,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手續,逾期未併湊或經併湊不足一股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亦同。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有已發行股份完全相同。六、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為客觀環境而有所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