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邦科技辦理盈餘分配案,股東採分派現金股利,員工採分派股票股利,對盈餘及股東益可能稀釋影響暨其合理性及對股東公平性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92/09/082.發生緣由:依證期會對本公司盈餘申報案件之補充說明「員工紅利轉增資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暨其合理性及對股東公平性」。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之員工紅利若不採股票股利而改以現金股利之方式發放時,以本公司半年報所述, 6 月底應付商業本票貼現率為1.48%設算相關之利息費用影響下,預計將減少92年度之純益168,752元。本公司之員工紅利若不採股票股利而改以現金股利之方式發放時,依91年年報之營業目標,預計每股盈餘將由原 1.02元變動為 1.03元。本公司為求提振員工士氣,留住優秀人才,爭取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因此員工紅利採發放股票方式,使員工成為公司的股東,鼓勵員工共同努力創造更好的佳績,甚多股東亦建議公司採行此方案,以留住優秀人才,且員工紅利因採股票股利而發行之股票僅佔實際已發行股份之 1.65% ,對股東權益之稀釋效果甚微;至於股東發放現金股利方式,係因股東不希望公司配發股東股票股利,以致造股本過度膨脹,對於投資績效未必有利,本公司考量現金流量足以支應現金股利,是以本年度股東紅利採現金股利方式,而員工紅利採發放股票方式對股東而言應屬公平合理,本分配案業於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