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森華榮九十二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1.事實發生日:92/06/162.發生緣由:一、股東會開會日期:九十二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正二、股東會開會地點:台北巿內湖區瑞光路108號2樓(第三會議室)三、重事決議事項:(1)承認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承認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虧撥補表。(3)通過本公司擬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案。(4)通過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案。(5)通過修訂「資產取得及處分作業辦法」案。(6)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書」案。(7)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8)通過本公司八十九年度(含八十九年)處分資產之溢價收入轉列保留盈餘。(9)通過增補選舉本公司第五屆董事、監察人案,當選名單:董事:東森得易購(股)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嚴智徑蔡雪卿、趙怡、朱宗軻、雷倩監察人:黃鳴棟任期至94年6月24日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