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資訊九十二年六月十六日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2/06/162.發生緣由:九十二年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9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之新台幣5,806,303元(含員工分紅新台幣 313,103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 0.4元案,業經本公司股東會通過在案,並於董事會決議訂定92年 7 月 7 日為除息基準日,92年7月8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二、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2年 7 月 3 日起至92年 7 月 7 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最後過戶日92年 7 月 2 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一四七號五樓),電話:02-3343-3711)辦理過戶手續。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