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1.事實發生日:92/05/072.發生緣由:公司於92/04/25召開董事會承認91年度財務報表及92/05/07召開董事會承認91年度盈餘分配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通過擬議如下:現金股利擬每股分配新台幣 1 元,股票股利擬分配新台幣 0.4615元合計 47,500,000 元,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則依據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提撥,員工紅利為 505,319 元 ,董監事酬勞為2,526,596元,並俟提請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權(息)基準日分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