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與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之董事會均決議通過簽 訂合作協議
1.事實發生日:106/04/22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4/22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於揚州高新區合作建置生產設施。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拓展營運範圍,強化經營績效。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經由雙方合作積極加速產品進入新市場。9.其他應敘明事項:(1)揚州興漢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係揚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簡稱揚州高新區)全資控股公司,受揚州高新區委託,全權代表揚州高新區與本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及落實具體合作事宜。(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