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丁睿昇/總經理、黃耀飛/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