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前於民國93年辦理私募發行之丙六種記名式 可轉換特別股換發公開發行特別股股票相關事項
1.事實發生日:96/12/19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前於民國93年辦理私募發行之丙六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96年12月10日以金管證一字第0960069174號函核准補辦公開發行在案,謹將本私募股票換發公開發行特別股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一) 本次核准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民國93年9月7日私募發行並於民國93年10月15日交付之丙六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發行股數為64,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45,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特別股股份相同,依一股換發一股之比例,全數換發成公開發行特別股。(二)私募丙六種特別股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亦不可申請辦理轉換普通股手續。(三)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私募丙六種特別股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6年12月20日起至96年12月24日止。2.換發基準日:民國96年12月24日。3.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96年12月25日起開始受理私募特別股股票換發。4.新股票開始流通日期:民國96年12月25日。(四)換發新股票相關手續:持有舊股票者,請於96年12月25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及「股票換發聲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五)有關持有公開發行特別股申請轉換為「特別股換股權利證書」者,請依本公司「甲種/乙種/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規定,於普通股換發基準日之前(不含基準日當日),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換事宜。註:最近一次普通股換發基準日為96年12月28日。(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