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東臨時會通過與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元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特此對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95/11/222.發生緣由:一、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元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連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業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經各別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以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元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連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悉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二、爰依公司法第三一九條準用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及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向債權人分別通知外,特此公告;各債權人如有異議,請自即日起至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連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修銘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竹南基地科中路13號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