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4年度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95/06/20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討論案(一)選任新任董事長:本公司新任董事、監察人任期自九十五年六月二十日至九十八年六月十九日為止,依法自新任董事中推選董事長,推選後依法令規定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登記。決議:經出席董事推選董事長余清松連任。討論案(二):訂定本公司除息基準日:本公司94年度現金股利,經95年度股東常會通過後將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茲訂定95年7月25日為配息基準日,並訂95年7月21日至95年7月25日為停止過戶期間,現金股息發放日為95年8月16日。決議:全體出席董事一致通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