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及減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 94/08/17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分割新設公司辦理減資,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94年6月30日以金管證一字第0940126245號函核准自民國94年6月30日申報生效。分割及減資基準日原經94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暫訂於民94年7月12日,為配合實際進度變更分割及減資基準日於94年8月23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將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另訂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票,屈時將另行公告及通函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