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慶票昌董字第9401第三項 2005/05/13 來源:資訊觀測站 (三)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四年五月十日起至九十四年五月十四日止停止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變更。凡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四年五月九日下午五時前駕臨(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法人信託作業客服部辦理過戶(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2361-3033 上一則: 大慶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現金股利公告 下一則: 公告大慶票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