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背書保證之額度 2005/02/17 來源:資訊觀測站 1.本中心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或傳播媒體名稱:公開發行公司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應公告事項2.輸入或報導日期 :94/01/263.輸入或報導內容 :更正背書保證之額度4.公司對該等報導或訊息之說明:原輸入之金額為 15,600仟元,更正為3,023,614仟元5.因應措施 :已更正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大棟更正背書保證之額度 下一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