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竑科技九十三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壹、本公司九十三年八月五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 股總計新台幣 10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八月三十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8047號函核准發行在案,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5元。貳、茲依照公司法第 273 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力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新店市寶橋路235巷138號7F三、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八十年六月廿日,第十一次九十三年六月廿五日。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五人,監察人二~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肆億陸仟捌佰萬元正,分為肆仟陸佰捌拾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正,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本次增資前已發行股份參仟陸佰捌拾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正,合計新台幣參億陸仟捌佰萬元正。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肆億陸仟捌佰萬元正,分為肆仟陸佰捌拾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正,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七、本次發行股份總額及發行條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 股,每股面額 10元,以15元溢價發行。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 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 1,500,000股由員工認購,其餘85%計8,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得認購 230.97股,其可認股數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規定期限內自行拼湊成整股。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放棄認購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發行價格認購。八、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九、股票簽證機構:彰化商業銀行信託處。十、認股繳款日期:九十三年九月廿九日起至九十三年十月一日止。十一、繳款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及其全省各分行。(土城分行除外)參、經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三年九月廿二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同年九月十八日至九月廿二日為停止過戶日。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月十七日(用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 125 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07-7000 ),辦理過戶手續。肆、凡同意現金增資以集中保管簿劃撥方式領取股票之股東,有關股票之發放將逕行轉送存入原股東之集保戶內,但不參加現金增資股票以集中保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其認購之股票將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製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伍、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