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毅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一、本公司93年 6 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及以前年度未分派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股利計新台幣4,133,720元,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9,645,340元,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265,850元,董監事現金酬勞632,925元,提撥盈餘共計新台幣15,677,835元,其中發行普通股 964,534轉作資本,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年 7月 8日證期一字第0930130366號函核准公開發行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毅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原定股份總額:原定資本總額新台幣參億陸仟萬元,分為參仟陸佰萬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229,651,000元,分為 22,965,100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中華路六段六二○號之一。(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六十五年十二月九日訂立,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修訂。(六)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本次發行新股964,534 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 10 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後:1. 本公司93年 6 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及以前年度未分派盈餘與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9,645,340元轉作資本,發行普通股964,534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 10 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42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由職工褔利委員會按面額認購。2. 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七)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239,296,340元,分為 23,929,634 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記名式普通股:新台幣 239,296,340元,分為 23,929,634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八)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三、茲訂於93年8月10日為配股基準日,依法自93年8月6日起至93年8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8月5日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 102 號21樓)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369-1518,俾可享受配股權利。四、除息日期待下次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