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華開發科技發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
壹、本公司於民國93年 5 月2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股票股利 0.40 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 40股)現金股利 0.309元,總計股票股利 32,000,000元,現金股利 24,720,000元,以未分配盈餘40,000,000元(含股東紅利 32,000,000元、員工紅利2,00,000元及特別分派金6,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 4,000,000股,每股面額 10元,業經奉財政部證期會93年7月6日證期一字第0930129121號函核准,自93年 7月1日申報生效。貳、 茲依公司法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 公司名稱:光華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計 80,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一路八號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五、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一)、本年度自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 40,000,000 元(含股東紅利 32,000,000元、員工紅利 2,000,000元及特別分派金6,000,00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未分配盈餘(股東紅利部分)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按面額改發現金,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及總經理洽特定人認購。(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與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六、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暨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完成後實收資本總額為840,000,000元,發行股份為8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七、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八、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部。九、本公司訂於93年8月7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依法自93年8月3日至8月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現金股利訂於93年9月6日發放,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股東,務請於93年8月2日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十、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