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李慶煌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偵字第3089號
2.事實發生日:115/06/0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就本公司董事長李慶煌因涉犯偽證罪
提起公訴
4.處理過程:當事人將委由律師依法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係董事長個人事項,與本公司營運及財
務業務無涉,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本案將委由律師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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