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4/08
2.公司名稱: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5年4月8日收到台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起訴書(114年度偵字第7656號、
10681號、17567號),內容係本公司前員工涉嫌竊盜本公司存貨及相關偽造文書
行為,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依法提起公訴。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全面檢視並強化內部控制及存貨管理機制,並持續配合法律程序進行,
以保障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經評估對本公司營運及財務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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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