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3/24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
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7,057,030元。
(2)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4,234,218元。
(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4)以上決議數與11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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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