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10/06
2.公司名稱:宏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8月26日函知本公司股票上櫃乙案,本公司因上櫃
前現金增資及承銷相關作業時程所需,已於115年10月5日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
票上櫃買賣開始期限延長三個月至116年2月26日,並於115年10月06日收到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115年10月06日證櫃審字第11500762571號函覆同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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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人回覆,提供參考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