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7/07/102.公司名稱:精湛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07年6月21日公告新增資金貸與他人原因有誤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訊更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說明:母公司精湛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昆山全盈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原申報原因為短期融通之必要,更正為因業務往來所需之營運週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