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公司與工程承攬廠商間工程款爭議現況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不適用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無4.事實發生日:110/08/30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原阜揚室內裝修有限公司(下稱原阜揚)前於110年8月9日已終止「台中港風力發電葉片製造廠新建工程」承攬、採購及增補協議書等一切合約,後於110年8月30日收到原阜揚自行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一份,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求償新臺幣192,886,851元,經本公司向法院詢問當時尚未產生案號,故本公司未發布重大訊息。本公司又於110年9月22日接獲原阜揚公司委任律師之通知,聲稱原阜揚公司業已撤回起訴在案(110年補字第1759號)。6.處理過程:目前無訴訟案件。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迄今均未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包含開庭通知在內之任何文件。(2)本重訊奉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指示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