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股利分派情形申報作業(經董事會通過擬議者適用)
1.事實發生日:107/03/282.公司名稱:精湛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誤植股利分派情形(經董事會通過擬議者適用)之盈餘金額更正前內容:本期淨利(元):102,478,720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元):10,247,872 可分配盈餘(元):321,523,225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9,240,425更正後內容:本期淨利(元):100,445,816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元):10,044,582 可分配盈餘(元):319,693,611 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元):287,410,8116.因應措施:更新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