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召開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29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縣枋寮鄉太源村東海路49號(屏東廠)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106年度營業報告。(二)106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承認10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承認106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提請同意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四、選舉事項:無。五、其他議案:無。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5/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2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逕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 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 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46-3797)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 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二)1.依公司法172之1及192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107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 2.凡符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請於106年4月20日起至106年5月2日止之期間內,上 午九點至下午六點,送(寄)達本公司財務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54號 5樓)。郵寄者,信封請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逾期 恕不受理。(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7年5月1日至107年6月29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106年4月30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掛號郵寄者以107年4月30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為憑。)。(四)本次股東常會之委託書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