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針對「百尺竿頭收購案」相關案件進行一審
公告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針對「百尺竿頭收購案」相關案件進行一審宣判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本公司負責人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金重訴字第6號2.事實發生日:107/02/0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日針對「百尺竿頭收購案」相關案件進行一審宣判。本公司董事長許金龍先生因樂陞案一審宣判處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一億元。4.處理過程:無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訴訟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樂陞科技在此聲明,尊重一切司法判決結果,惟此案之宣判結果,並不影響目前本公司之業務營運及發展計劃。目前本公司以穩定營運為首要目標,並持續進行遊戲開發維持遊戲品質,取得客戶及市場的認同及肯定,以確保公司利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