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本公司副總經理鄒雪娥女士、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上訴字第1158號。2.事實發生日:106/12/2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副總經理鄒雪娥女士因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判決維持原判決及駁回上訴。4.處理過程:本件委由律師一切依法全權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本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不致發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