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處 2017/12/11 1.事實發生日 :106/12/11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6/12/11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裁處書,因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遭裁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60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元。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裁處書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董事會決議處分大台北地區不動產 下一則: 遠雄人壽公告取得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乙種特別股